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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改革方案获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与企业同步

2014-12-30 15:55:02

12月2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所作的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就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作了介绍。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 对于下一步重点工作,报告介绍要做好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2020年建成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的宏伟目标,完成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的任务要求。下一步,国务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科学论证,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制度顶层设计。

       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为目标,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方案,加快形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进行顶层设计,国务院将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统筹考虑国家、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适应,整体设计、统筹城乡、循序渐进、逐步完善;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和制度的可持续运行。

       (二)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全覆盖。

       2020年中国人口预计达到14.3亿人,为实现“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并开始实施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通过优化政策、加强宣传、严格执法、提升服务、逐人逐户登记确认等措施,力争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数在2017年达到9亿人,到2020年达到10亿人左右,将覆盖率由目前的80%提高到95%。同时,巩固全民医保成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本覆盖职业群体。

       (三)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已经拟订了改革方案,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

       “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四)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统一规范制度和政策。

       职工养老保险要在完善省级统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筹资与支付责任,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增强基金的互济性和抗风险能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基金省级统一管理,化解基金管理分散化的风险。全面推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探索省级统筹,缩小地区间、人群间政策差别。

       (五)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扩大筹资和投资渠道。

       一是建立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社会保险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参保人员通过增加缴费年限和提高缴费基数获得较高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增加政府补贴等措施,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和长缴费。

       二是建立兼顾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物价变动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将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延伸到待遇调整政策之中。基本医疗保险要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深入推进付费方式改革,使医疗费用实现合理可控的增长。

       三是综合考虑人力资源供需、教育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基金收支等因素,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改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

       四是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做大做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五是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扩大投资渠道,实现保值增值,增强基金支付能力。

       六是加快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发挥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作用,推动商业保险发展,减轻基本社会保障的压力。

       (六)加快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加强城乡低保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衔接,完善低保标准确定和调整办法,实现城乡低保资金统筹使用。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统筹整合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快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扶持慈善事业发展力度,研究建立慈善帮扶与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

       (七)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强化监督和经办管理。

       按照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决定和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逐步理顺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有序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等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安全监督制度,形成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确保基金安全。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网络,做好跨地区、跨制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等工作。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建设,推进各项社保统一征收管理,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精确管理和便捷服务,切实为参保人员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八)完善法律法规,依法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加快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和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抓紧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修订失业保险条例,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法治体系。国务院将把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列为政府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执法手段,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各级政府要积极配合和自觉接受人大对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落到实处。